为进一步推进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友工作,培育、开发和拓展校友资源,完善校友组织和校友数据库建设,发挥校友会桥梁纽带作用,着力构建校友与母校发展命运共同体,提升校友资源的影响力,助力推动校区事业发展,现就加强和完善校区校友数据库建设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校友数据库范围
曾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习过的博、硕士研究生【含大连校区学籍】,本科生与在校区工作过的教职工,以及学校聘请的兼职教授。
2.校友数据库建设要求
(1)校友信息数据库包括毕业生数据库、校友通讯录数据库和重点校友数据库,数据库要按照标准格式建设,数据信息要力求完整、精确;
(2)每年年底前对已建立的校友信息进行更新完善,同时补充尚未录入的毕业生数据信息;
(3)毕业生数据库按班级从2022届毕业生开始,向前统计更新、完善。
3.工作流程
(1)校友会将通过微信联络群每年按时更新毕业班校友联络人信息;
(2)毕业班校友联络人负责关注班级同学去向,及时更新校友数据库信息,定期将变更的信息反馈至校友会;
(3)校友会将在每年年底前向各班级校友联络人发放校友信息统计问卷,以便及时收集、更新和维护校友数据;
(4)曾在校区工作的教职工、兼职教授将于离职时统计信息,更新至重点校友数据库。
4.其他说明
(1)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友数据库模板见附件1;
(2)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友联络人管理办法见附件2;
(3)关注“大工盘锦校区校友工作”微信公众号,了解更多校友动态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:
联系人:闫老师
办公电话:0427-2631999
办公地点:G01行政服务大厅4号窗口
电子邮箱:yanlei@dlut.edu.cn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友会
2022年11月10日